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旅游景区(点)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实施优待政策的通知
(雅办函〔2008〕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的落实,切实做好我市“双拥”工作,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令)和《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旅游景区(点)对现役军人、革命残疾军人实施优待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在我市辖区内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和风景名胜古迹,免收门票。
二、各旅游景区(点)对军车一律免收停车费,收费公厕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收如厕费。
三、各旅游景区(点)、公园和博物馆的售票处均要悬挂“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证免费参观游览”标牌。各旅游景区停车场入口处均要设置军车免费标志牌。
四、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在主要景区(点)的要道和入口处设立双拥优待固定宣传标语牌。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