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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8]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通知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08〕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强化免疫活动计划,认真做好脊髓灰质炎免疫活动。另外,2-4月份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类传染病的防控防治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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