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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省邮政代理保险局为湖北省邮政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发文字号】 鄂保监中介[2008]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省邮政代理保险局为湖北省邮政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8]17号)


湖北省邮政代理保险局:

你局《关于湖北省邮政公司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鄂邮保字[2008]5号)收悉。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局申报的湖北省邮政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42010370708994200,代理险种为保监会核准或备案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除外)。

二、你局应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单位。

三、你局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防止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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