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赣人发〔2008〕7号 2008年2月19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处:
经省政府同意,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对江西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作以下调整充实:
主任:揭赣元(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
副主任:张宝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玉印(省法制办主任)
李利(省卫生厅厅长)
史蓉蓉(省教育工委副书记)
廖龙如(省人事厅副厅长)
文之周(省总工会副主席)
周绍华(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万庆华(省劳动社会保障厅仲裁办主任)
委 员:方正根(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
盛茵(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调研员)
邓三荣(省人事厅仲裁办公室主任)
王宗军(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庄文玥(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处长)
袁天喜(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处长)
徐力(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胡新明(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曾昭德(省科技厅人事处处长)
钟玉祥(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丁跃(省文化厅人事处处长)
刘卫东(南昌大学人事处处长)
吴海平(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李桂菁(省妇联权益保障部部长)
沈桥林(江西师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
孟庆泉(江西国威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