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7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价综[2008]3号)
各科及所属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市管干部200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08]1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南宁市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年]6号)精神,制定《南宁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7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南宁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工作人员2007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关于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市管干部2007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08]1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南宁市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人发[2008]6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从2008年2月起进行。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1、2007年度考核工作主要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规定及要求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与“定向测评、定向反馈”测评工作结合进行。
二、考核对象及等次
1、年度考核对象为在编在职全体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挂职锻炼人员年度考核在挂职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结果分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撰写年度工作述职报告或年度工作总结。
①单位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团结实干、廉政为民的领导集体出发,不断增强执政能力,与时俱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实绩。
②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党政“一把手”的述职应包括带班子、带队伍的情况,即:班子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科学决策、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情况;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尤其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等方面工作情况;单位完成目标责任书的情况等。
③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存在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2、召开年度考核述职大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全系统干部大会(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所属各单位领导参加)上作年度工作述职;同时作个人的年度述职;班子其他成员分别作个人年度工作述职。其他市管干部书面述职。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除在主管单位组织的全系统干部大会上做书面述职外,还须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代表班子和个人述职。
3、民主测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会人员通过填写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的民主测评表分开,分两张表在全系统大会上测评。所属二层单位市管干部除在全系统干部大会上测评外,还须在本单位干部大会上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低于应参加人数的80%。局纪检组负责对民主测评工作进行监督。
4、按分组召开年度考核会议,由个人作年度工作总结,集体讨论,评定等次。
5、评选200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为在职在编人数(除市管干部人数外)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市管干部优秀等次人数按不超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市管干部总数的20%以内比例提出,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
6、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反馈评定等次意见。由局机关负责人或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8、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
为合理使用年度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及时进行奖励。
一是对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金;二是对当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三是对连续三年(2005~2007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记三等功;四是获嘉奖、记三等功的人员发给一定的奖金。五是把拟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后,局下文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在年度考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有关要求进行。2008年3月10前完成。局综合科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2、填写表格的要求: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填写《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上表格可在南宁市党建信息网(www,nndj.gov.cn)及南宁人才网(www.nnrc.com.cn)下载,登记表的用纸幅面规格为16开。
领导干部每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科级以下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单位主考人(党政正职领导)对副职领导进行评鉴,副职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正、副职进行评鉴,科长对科员进行评鉴,然后填写在年度考核表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局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蓝 强
副组长:冯李莎谢 鸰 游志新
成 员:王德毅楚 利梁浩泉李荣誉
具体工作由局价格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2007年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要求,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安排。(附:《南宁市物价局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南宁市物价局机关工作人员2007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表
时间 | 形式 | 内容 | 要求 | 负责人(或召集人) | 备注 |
2月19日 | 年度考核工作动员 | 由党组书记蓝强同志作2007年年度考核工作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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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开始 | 个人准备 | 草拟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 | 按市委南组通[2008]12号及南人发[2008]6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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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至 2月25日 | 分组 | 分组进行科室人员工作总结 | 具体分组 第一组:价格综合科 第二组:收费管理科 第三组:商品价格科 |
王德毅 楚 利 梁浩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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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至 2月27日 |
| 分管领导、科长分别对科领导、一般工作人员拟定评鉴意见,提出等次建议,填写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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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下午3:00 | 召开大会 (局会议室) | 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民意测评;对局机关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进行民意测评。 |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领导。 推荐2007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为15%-20%。 | 蓝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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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 |
| 正职领导对副职领导拟写评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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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 下午 | 党组会 | ①党组会审核对副职领导的评鉴意见,集体提出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②在分管领导、科领导评鉴及民意测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
| 蓝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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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 | 公示 | 对拟评优秀者进行公示(七天) | 在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考核小组对反映人和反映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 李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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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 上报 | 写出考核工作总结上报 |
| 李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