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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办秘[200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落实企业、社会、消费者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市政府定于2008年3•;15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题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

二、活动内容
今年3·15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认真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举行3·15活动启动仪式。3月14日上午9:00,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邀请市3·15活动的领导组成员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举行3·15宣传纪念活动启动仪式,由市领导宣布全市3·15活动正式启动。
2、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介绍今年全市3·15活动的安排情况;公布2007年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和消协受理的典型投诉案例;介绍有关部门在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3、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发表3·15广播、电视讲话或发表署名纪念文章。新闻单位要通过专题节(栏)目、热点问题点评,广泛宣传“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开展以“消费与责任”为主题的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充分维护农民消费者利益。各地于3月14日-3月15日在城镇街区繁华地段设立宣传台、挂横幅、贴标语、插彩旗、升彩球,努力营造活动氛围,市直及开发区宣传活动集中在六安商之都门前广场开展,金安区宣传活动集中在六安大市场门前进行,裕安区宣传活动集中在白云商厦门前进行。各地要立足城乡一体,将宣传活动延伸到乡镇,以充分维护农民消费者的权益。各工商所、消协分会要在乡镇组织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有条件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都要开展宣传咨询,让农民了解消费维权知识,了解“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作贡献。
5、开展百家厂商,多种商品让利销售活动。3·15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动员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除在活动现场设台优惠展销外,各单位还要在厂店内优惠销售,让消费者能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
6、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消协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
7、组织一次市场大检查。3·15前,各地各有关执法部门要统一行动,集中清理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和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特别是食品等对人身容易造成损害的商品和服务。
8、开展“企业在消费中的责任广播对话直播”活动。在3·15期间,市内主要商业企业负责人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广大的消费者开展广播对话,分析解说企业在消费中的责任,现场接听解答消费者的投诉咨询。
9、参与开展全省百家大中型商业企业服务业消费环境和服务质量消费者评议活动;
10、编印“3·15专刊”,印发3·15宣传资料。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2008年3·15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相关部门要围绕纪念活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2、强化宣传。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突出“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宣传报道,重点是“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的涵义、全社会要做的工作以及最终要达到的目的等。
3、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开展形式多样,实实在在的宣传纪念活动。
4、督促检查。3·15活动期间,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邀请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市消协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成若干组,到各县区进行视察指导,推动3·15活动向纵深发展,请各地认真做好准备。
5、总结汇报。各地要认真做好总结,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集中整理装订成册,各地3·15活动总结于3月22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六安市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消费与责任”宣传口号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六安市200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纪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何 颖(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建中(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忠(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汪宗富(市工商局局长)
徐应宏(市财政局局长)
操 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褚春荣(市工商局调研员、市消协会长)
成 员:黄金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韩同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满道(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学礼(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张绪鹏(皖西日报社总编)
潘升东(市广电局局长)
魏力生(市建委主任)
蒋 刚(市农委主任)
潘 健(市卫生局局长)
方厚奇(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吕 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杨敬东(市旅游局局长)
周正繁(市物价局局长)
吴继成(市盐业局局长)
胡恩泽(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 杨(市邮政局副局长)
杨传鹏(市房产局局长)
余子文(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树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李 实(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成明(市烟草局副局长)
杨 伟(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琴(金安区副区长)
黄战野(裕安区副区长)
王友年(六安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兵(市广电局党组成员、六安广播电台台长)
韩 勇(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杨瑞林(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许稼农(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贝学斌(六安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朱玉成(六安移动通信公司总经理)
王 宏(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总经理)
张学平(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徐 东(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杨瑞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抗胜、汪淳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消费与责任”宣传口号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5)企业应当好依法维权的第一责任人
(6)大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8)加强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9)全面履行七项职能,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10)诚信为本  依法经营
(11)依法经营,努力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服务
(12)科学消费 文明消费 安全消费 和谐消费
(13)加强企业自律 树立诚信意识 履行社会责任
(14)树立诚信守法公正的企业形象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5)加强社会监督 落实消费责任
(16)落实责任  关注民生
(17)强化经营者责任 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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