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2008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方案
为了建立政府系统的激励、竞争和约束机制,推动工作落实,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体系设置
(一)总体工作目标
对市直有关部门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直接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外贸出口、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硫排放、化学需氧量排放、城镇登记失业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15项责任目标(见附件1)。
对县(市)区、开发区考核: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开发区工业增加值、新增规模以上企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开发区重点项目投资、直接利用外资、引进内资、外贸出口、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等11项责任目标(见附件2)。
(二)重点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从新型工业化、新农村建设、服务业发展、项目建设、城乡建设、节能减排、社会事业、经济环境等八个方面分别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见附件3)。
(三)十件实事目标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2008年我市确定了十件实事,涵盖教育、卫生、文化、社保、就业、住房、交通、治安、城市管理、饮水安全等方面。为确保十件实事圆满完成,分别确定市直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见附件4)。
二、目标管理考核
(一)加强目标管理领导
市政府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具体负责日常考核事务。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是目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参加目标管理单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实行倒计时安排、流程图管理,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目标日常管理
市政府目标办建立目标管理情况例报制度、临时抽检制度、目标完成提醒制度、定期情况通报制度,采取月报、季查、半年查等多种措施,对各责任单位目标后完成情况随时监测监控,准确掌握目标在各阶段的落实情况,加强对目标责任书所列工作的检查督办。
(三)做好目标考核工作
7月中旬,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上半年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报市政府目标办,由市政府目标办进行抽查,并将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次年1-2月,责任单位对本部门上年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市政府目标办,由目标办组织复核审查并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目标执行情况报告书,提交市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和市长办公会审定。
三、目标管理奖惩
1、对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特别突出、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县(市)区、开发区和目标管理参加单位,授予“完成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县(市)区、开发区领导班子按照两个月标准工资进行奖励,对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和单位职工按照两个月标准工资进行奖励。
2、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综合评定位次靠前的县(市)区、开发区和目标管理参加单位,授予“完成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县(市)区、开发区领导班子按照一个月标准工资进行奖励,对参加单位领导班子和单位职工按照一个月标准工资进行奖励。
3、对某项责任目标完成特别突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单项奖,具体名称和奖励标准结合实际工作确定。
4、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有重大失误或考核总结中有虚报浮夸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视情形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勉,并取消当年度该单位一切奖励。
附件1:
2008年总体工作目标分解一览表
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体目标分解一览表
附件3:2008年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一览表(略)
附件4:
2008年十件实事目标分解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