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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获得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08]5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获得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的通报
(厦府〔2008〕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业:

实施名牌战略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近年来,我市各职能部门、广大企业充分认识发展品牌经济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品牌经济,推动我市逐步实现由加工基地、制造基地向创造基地的跨越。在深入开展名牌战略、积极发展品牌经济的过程中,全市涌现出一批质量好、效益高、知名度广、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和企业。今年,我市又有9项产品荣获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称号、4家企业荣获2007年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目前,我市共有19项中国名牌产品、13项中国驰名商标,品牌经济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这些产品及企业为我市争得了荣誉,为提升我市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实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述企业进行表彰,并依据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全面提高企业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把企业做强做大,争创更多的中国名牌、世界名牌产品。希望我市企业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坚持以质取胜、扎扎实实狠抓企业产品质量的做法和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学习他们重视技术进步、锐意创新的精神,通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自主创新,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推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附件:1、
厦门市荣获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企业名单



附件:2、
厦门市荣获2007年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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