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供发〔2008〕23号)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本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8年全社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8]9号)精神,结合市社实际,制定市社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市第三次人代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贯彻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做到全年无死亡、无重大火灾爆炸、无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五位一体”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使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一岗双责”责任制深入人心。
2、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安全知识竞赛及安全技能演练、送安全知识到基层等活动,全面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实战技能。
3、深入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意识,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奠定基础。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主因素和根本保障。市社各控参股企业董事长、工作站站长、学校校长、新合集团公司董事长、退管服务中心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新合集团公司、退管服务中心对公司和中心本部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接受政府和市总社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仓库、车间、班组及职工,并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防范重点。
1、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对火灾多发、危险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部位、易燃易爆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消除火险隐患,增强防治火灾事故的能力。
2、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防止烟花爆竹燃爆事故发生。
3、加强对危岩、危坎、危房的专项整治。在5月份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危岩、危坎、危房专项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在夏季暴雨洪水来临之前,完成整治工作。
4、加强对出租房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产权方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最终责任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确保出租房的安全。
5、开展防盗窃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的管理,并采取加固门窗、强化值守和增添必要的技术防范设备等措施,严防盗窃事件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6、完善安全设备设施配置。月底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对末达到配置基数的要添置;对位置不当的要调整;对达到报废期限的要强制报废。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长效机制建设。
1、修订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各单位要根据市总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确保安全生产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要鼓励支持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建立事故隐患风险控制机制,治理老隐患,防止新隐患,形成一套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整治的常态机制。
3、坚持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由安全检查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参与的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安排部署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和各个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确认和安全评估,登记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的向市总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737374、13752859219)报告事故经过、原因、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五)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总社印发的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渝供发[2006]9号)的执行力度,努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由人治向法治、由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由集中专项向长效管理机制转变,同时,要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积极推进财产保险,化解事故风险,实现“安全与保险”互动。
(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实施意见》、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对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引咎辞职制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