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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蚌埠市政府

【发文字号】 蚌政办[2008]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起顺利实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省政府办公厅也先后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要求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上述文件精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市各编制主体于2008年3月20日前完成编制任务。为实施好编制方案,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编制工作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则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完整性的最有效途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因此,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以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认真完成这项任务。

二、迅速启动政府信息编制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将采用统一规范格式,在政府专门开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当前,全市要立即启动政府信息的编制工作。各编制主体首先要做好前期准备事项,即按照上级规范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类梳理信息。要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全面收集、归类、梳理政府信息。梳理时要注意把握三个要求:一是时限要求。信息梳理工作必须在2月29日前全面完成,要按照由近及远的思路,重点梳理2007年1月1日以来的信息;有条件的,可逐步向后梳理历年信息。二是内容要求。要将梳理的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和业务事项上,着重梳理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和事项、重大政务活动、重要政务会议的信息;行政执法、审批、核准、登记、收费等直接涉及群众利益和关系政府形象的事项信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事权、财权、人权等重要决策过程以及决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尤其是对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政府出资的项目建设、政府管理的资源分配等行政资源和公共资源的配置信息;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信、环保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的信息。三是保密要求。各编制主体要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信息梳理完成后,要迅速进入信息录入阶段。各编制主体应登录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定网站,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录入信息。对梳理确定的信息进行录入后,信息就会直接在指定的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各级政府办公室和信息技术机构要指导本级部门和单位做好信息的录入工作。对于录入的信息,要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全市各编制主体应在3月10日前将梳理的内容整理汇总完毕,并最迟于3月20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将编制的目录和指南上网公示。之后,要采取网上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充实和完善工作。

三、按期完成政府信息编制任务
这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务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编制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市各相关单位编制工作小组成员及具体从事信息录入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要于2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bb3319378@sina.com)或传真(4125168)方式报市政府信息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经费,提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量大面广,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在资金上保证编制工作的需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今年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考核。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群众满意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编制工作迟缓、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对“暗箱操作”或搞假公开,只公开一般事项而不公开重点事项,只公开不承诺、只承诺不践诺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追究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市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编制工作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进度,编制工作完成后要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较为全面的工作总结。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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