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共三亚市委关于成立三亚市槟榔文明生态村片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委[200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三亚市委关于成立三亚市槟榔文明生态村片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委〔2008〕4号)


各镇党委,各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全面整治凤凰镇槟榔文明生态村片区,展现我市新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成果,迎接在我市举办的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现场活动,市委决定成立三亚市槟榔文明生态村片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明荣(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柏青(市政府副市长)

吉冬梅(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

王裕雄(凤凰镇党委书记)

张  晖(南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裁)

成员单位: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凤凰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王裕雄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凤凰镇人民政府抽调。

中共三亚市委
2008年2月18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