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改造的批复
(渝经企业〔2008〕4号)
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电力增容及输变电设备改造的请示》(渝机技校〔200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改造;
二、购置电力设备设施应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购置电力设备设施所需经费应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四、现有电力设备设施报废应报市财政局审批,并作相应账务处理。
此复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电力增容及配套设施改造的批复
(渝经企业〔200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