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河南省·2008年度)》申请登录工作的通知
(豫司办[2008]4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省厅决定开展《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河南省·2008年度)》(以下简称《名册》)的申请登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登录《名册》的条件
(一)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已按要求参加2007年度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
(二)《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在有效期内(2002年审批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已办理完结《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延续手续);
(三)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007年以来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二、申请登录《名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司法鉴定机构申请登录应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河南省·2008年度)》(样式附后);
2、《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
(二)司法鉴定人申请登录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2、《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手册》。
《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河南省·2008年度)》,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一式一份,市县属司法鉴定机构一式两份,应使用a4纸打印制表。
三、申请登录程序
(一)到省司法厅一楼行政事务受理厅登记并领取流程表;
(二)到省司法厅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办理登录手续;
(三)凭有关手续到厅行政事务受理厅领取《司法鉴定许可证》副本、《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四、办理时间
2008年3月10日-11日,厅直属司法鉴定机构;12日,郑州;13日,开封、安阳;14日,洛阳、济源;17日,平顶山、鹤壁;18日,新乡、三门峡;19日,焦作、驻马店;20日,濮阳、信阳;21日,许昌、漯河;24日,南阳;25日,商丘、周口。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司法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申请登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省辖市司法局要明确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按规定时间办理,确保登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省辖市司法局应将本地申请登录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名单打印成册,连同登录材料一并报送省厅。
(三)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申请变更、注销等事项的,申请登录时一并办理。
(四)《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按规定先办理延续手续,再申请登录。
附件:《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河南省·2008年度)》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登录申请表
(河南省·2008年度)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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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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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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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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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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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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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录 司法鉴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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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 机构申请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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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司 法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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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管理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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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领导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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