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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


【颁发部门】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青安委[200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的决定
(青安委〔2008〕3号)


西宁市、各自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青及省管企业: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法严格监管,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减少了一般事故,遏制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考核指标以内,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在安全生产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授予西宁市人民政府等11家地区和单位为“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称号,授予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公司等21家企业为“青海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同时,授予连续三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的青海西宁印刷厂等6家企业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一年,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局面,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隐患治理”年的迫切需要。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单位和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不渝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的贡献。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企业为榜样,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安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健康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名单

2、青海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名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地区、单位名单

1、西宁市人民政府;

2、城中区人民政府;

3、湟中县人民政府;

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5、循化县人民政府;

6、黄南州人民政府;

7、兴海县人民政府;

8、乌兰县人民政府;

9、祁连县人民政府;

10、青海省交通厅;

11、省公安交警总队;

附件2
青海省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名单

1、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公司;

2、青海建翔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3、中国石油管道民和分输站;

4、黄南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青海雪峰牛乳有限责任公司;

6、青海赛什塘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7、青海义海能源有限公司大煤沟煤矿;

8、格尔木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青海省西海煤电公司;

10、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1、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青海省电力公司;

13、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公司;

14、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15、青藏铁路公司;

1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17、青海华鼎重型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

18、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青海省制药厂有限公司;

21、青海省土产杂品有限责任公司;

22、青海西宁印刷厂;

23、青海源丰电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4、青海路桥建设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5、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26、青海火电工程公司;

27、海东供电公司;

(22-27企业为连续三年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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