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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颁发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函[2010]35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环境保护部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10]358号)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湘环报〔2010〕8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考虑到石灰岩溶洞发育带在稳定性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为尽量避免安全隐患,《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规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石灰岩溶洞发育带。

二、若拟在全部为喀斯特地貌(岩溶地貌)的地区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确实无法避开石灰岩等可溶性岩石溶洞发育带的,应通过地质调查,选择地质条件较为稳定的场地,并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进一步提高场地的稳定性,从而切实保证生活垃圾填埋场在建设、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期间的安全和稳定。

三、为使工程措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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