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涛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0〕1321号)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涛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集团〔2010〕17号)收悉。经审查,李涛符合《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