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7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并国土资字[2008]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7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并国土资字[2008]25号)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2007年的工作实绩和廉政建设状况,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各县(市)局班子成员。

三、参加测评的人员

本次测评在各分局、各县(市)局全体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干部中进行。

四、考核内容

(一)2007年市局与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及各县(市)局签定的目标责任制;

(二)分局、县(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五、考核的方式

(一)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听取各局“一把手”代表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二)组织测评和个别谈话;

(三)依据年初签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查阅资料,逐项进行考核;市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只进行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进行述职述廉。

六、考核标准及等次

(一)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实际得分为准;

(二)领导班子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三)县(市)局副科以上干部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者要实事求是地对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用16k纸)。正职由单位写出评语,副职由正职写出评语。

1、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称职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实绩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等次:

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工作不负责任、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一定损失,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2、考核结果的评定 :

(1)被考核对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票的得票率一般应达到9 o%以上(其中优秀票应达到5 0%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测评中称职以上票的得票率一般应达到8 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1 0%);测评中基本称职以下票超过4 0%者,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3者,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

(2)考核结果由被考核人在 《年度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如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向局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3、其他: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优秀等次人员的确定,由考核组报市局党组按15%统筹。

(四)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1、2007年国土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2007年度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测评,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七、组织实施

(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玉同志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晓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占军同志兼任。

(二)考核时间

从元月22日起,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抽调市局人事、监察、机关党委、办公室、法规等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分赴各分局、各县(市)局进行考核。

八、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保证人数、保证时间。

(二)考核组成员要严守纪律,实事求是,不得接受和参加被考核单位馈赠的礼品和安排的高档消费活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