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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青云路夜间实行单向通行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确保青云路夜市经营期间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青云路遵义路口至纪念塔段路段每日20点至24点实施机动车限时单向通行管理措施,准许机动车由遵义路方向往纪念塔方向行驶(由西往东),其余时段仍为双向通行。

单向通行期间,取消青云路尚义路至环南巷段占道停车点,需停车的机动车车主请到周边停车场或尚义路、兴关路准停区域停放。其中,兴关路准许停车区域为青云路至解放路段,准许停车时间为每日20点至次日7点。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青云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变化,交警部门将依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单向通行期间的逆行、违章占道停车等行为予以处罚。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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