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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0]2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0〕2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为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国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厚新  市商贸服务业局局长

成 员:赵彦邦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天灯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盖宣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起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社科院)党组书记,市委外宣办主任、网络办主任

李跃年 市地税局局长

罗恩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游通铃 市经委副主任

马亚明 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曾秋玲 市台办副主任

林 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汪其勇 福州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 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寿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程良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柯家欣 市司法局副局长

方玉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炳荣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聂德毅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顺恒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苏可练 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

杨 光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樊新江 市商贸服务业局党组成员

陈思源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薛金发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敬池 市物价局副局长

季台禹 市国税局副局长

江叶钦 市工商局副局长

高 峰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 洵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王金聚 市统计局副局长

林兰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 平 市机关局副局长

林 炳 市国资委副调研员

何朝晖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贸服务业局,与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服务业局局长林厚新兼任。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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