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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和十佳科技政务信息”评选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有关新闻媒体,有关企业、科研院所:

为充分调动全市科技系统和从事科技报道的各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宣传和科技政务信息工作,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石家庄科技信息宣传‘双十佳’评选活动 (即十佳科技新闻、十佳科技政务信息)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激发从事科技宣传和政府信息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科技新闻和科技政务信息作品的引导示范功能,促进科技新闻和科技政务信息质量的提高,推动形成“大科技”的宣传局面,增强宣传工作服务科技工作大局的意识和作用,努力营造自主创新的氛围,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对象

(一)十佳科技新闻评选范围及参评对象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报刊、电台、电视台)刊载和播发的反映我市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等重大科技活动及优秀科技人物事迹的新闻作品。

参评对象:主要为市、省、国家各级新闻媒体和有关单位关于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报道。

(二)十佳科技政务信息评选范围及参评对象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1月30日期间,在石家庄市科技局、河北省科技厅、国家科技部和市(省)委、市(省)政府、中办等单位刊载和播发的反映我市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等重大科技活动的政务信息。参评内容以上述单位网站、简报、快报、期刊刊载和播发的信息为主。

参评对象:主要为各县(市)区科技局、局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有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上述单位媒介上刊载和播发的宣传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的政务信息。

三、评选项目

(一)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

主要为国家、省、市三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刊发的:

1.消息;

2.评论;

3.通讯;

4.专题报道;

5.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二)石家庄十佳科技政务信息

1.专题信息;

2.综合信息。

四、评选标准

1.舆论导向正确,坚持为科技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

2.主题突出,与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结合紧密;

3.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时效性强;

4.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宣传效果好;

5. 观点鲜明,富于创新,注重报道做法,报道具有推广、启迪价值;

6. 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条理清楚,表达准确、篇幅适度;

7. 重视版面位置突出的新闻;

8. 重视点击率高的信息;

9. 重视现场报道的新闻;

10.重视有领导批示的新闻和信息,向在科技系统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新闻和信息倾斜。

五、奖项设置

对评选为“双十佳”的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 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

一等奖:2名 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500元

(二)石家庄十佳科技政务信息

一等奖:2名 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2名 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300元

六、时间安排

(一)2010年12月10日前,参评单位按照报送格式(见附件)将参评作品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二)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

(三)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初评;

(四)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终审;

(五)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公示;

(六)拟于2011年政务信息工作会议上颁奖。

七、评选程序

各级新闻媒体(也可由被宣传单位推荐)各推荐2篇新闻;各县(市)区科技局、局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有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推荐2条政府信息,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参评。市科技局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组织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和网上公示(石家庄科技网www.sjzkj.gov.cn,通知公告栏)

八、评选组织

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市科技局将邀请局领导和新闻媒体有关负责人、省科技厅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息处有关负责人、县(市)区科技局、直属单位、机关处室的代表,成立石家庄科技宣传与政务信息“双十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委)及其办公室负责评审,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推荐时间:2010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石家庄市科技局办公室。(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袁有成

联系电话:0311-8506781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邮编:050031 e-mail:bgsh@sjzkj.gov.cn

附件: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石家庄科技十佳新闻、十佳科技政务信息推荐作品目录》(附件1)和《石家庄科技十佳新闻、十佳科技政务信息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二、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三、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0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和1份作品(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政务信息请提供下载或复印件证明及word格式完整文字版)。报纸请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四、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五、广播、电视参评作品每件均须报送1套刻录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请按照规定格式制作上网材料,如因格式问题未能在网上公示,按评选办法规定不能参加评选。
每件参评作品上网公示材料包括作品推荐表、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简介、作品(代表作)、广播电视作品必须送作品完整文字稿。请尽可能用1张光盘刻录1件作品和公示材料。具体格式如下:
1. 所有文字材料请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2. 广播作品上网格式为wma,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制作,码率60到100k之间。
3. 电视作品上网格式为wmv,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或者windows movie maker制作,制作时要求码率为340k;窗口为320×240mm;帧速率为25。
六、评委审听、审看作品格式要求
1. 广播作品请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2. 电视作品请把完整节目复制成dvd光盘(要求能在windows media player和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附件1:
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字数

(时间)

作者姓名

刊播单位

1

 

2

 

 

 

 

 

 

 

 

 

 

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评选。

 

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联系人地址

 

邮编

 


附件2:
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项目

 

作 者

 

 

刊播单位

 

 

首发日期

 

刊播版面

(栏目)

 

作品字数

(时间)

 

作品评介

 

 

采编过程

 

社会效果

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石家庄十佳科技新闻(政务信息)评选。

 

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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