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粤办函〔2010〕7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 海(副省长)
副组长:李捍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高雄(省金融办主任)
成 员:秦通海(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谢忠保(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副处长)
肖延兵(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
蔡允革(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 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广平(省公安厅副厅长)
欧 斌(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红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运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余俭娥(省农业厅巡视员)
钟伟泉(省工商局副局长)
孟 帆(省林业局副局长)
梁光宜(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古锡麟(省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
徐新励(省检察院副厅级专职检委会委员)
穆西安(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王晓光(广东银监局巡视员)
杨宗儒(广东证监局局长助理)
张辉烨(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周高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广平、钟伟泉、王晓光同志兼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