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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冀中医药函[2010]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0〕114号)


各市卫生局、省中医院:

按照《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冀中医药〔2010〕6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为保证项目有关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单位在《方案》规定的“专用设备选型参考表”中选择需要的设备,不得选择参考表中未列出的设备。

二、各项目单位所选的设备总金额应与项目资金分配表中“设备配置”栏中规定的金额大致相符。

三、请各市卫生局指导辖区内各项目单位做好设备的申报工作,各项目单位填写“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见附件)后报送各市卫生局,由各市卫生局汇总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省中医院直接报送我局。

联系人:孙庆臣 0311-85989707

沈正先 0311-85989757

邮箱:zhongyiju@126.com

附件: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执行中央2010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设备申报表

单位(加盖公章):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所选设备

单价(元)

数目

小计(元)

中药房建设项目

(示例)

空调

2000

2

4000

电子秤

500

3

1500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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