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溪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渝府〔2010〕115号)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巫溪府文〔2010〕60号)收悉。经请示民政部,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城厢镇人民街88号迁至城厢镇马镇坝广场东路8号。你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后,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不变。 二、所需搬迁经费由你县自筹解决,其搬迁相关手续按程序办理。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