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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达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达市府办函[2010]2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0〕2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障各项项目土地供应,市政府决定编制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参与对本辖区内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发〔2010〕100号等法律政策规定,决定开展达州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重点

本计划重点突出本辖区2011年度各行业、各领域按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用地需求,初步确定土地供应潜力;通过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政府收购储备、收回等方式形成的建设用地和待转让的军队空余土地、增城挂钩的建设用地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等,确定年度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水平。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务必于11月底之前向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以下资料:

(一)计划期本辖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供给能力和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方式、宗地等。

(二)计划期本行业、本领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包括:国有建设用地需求分析;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的基本信息等。

(三)计划期对土地供应计划安排的建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四、任务分工

达州市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待征得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

五、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供应计划编制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协调决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附件:达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达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黄平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邱贵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彭会芝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廖仕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怀良市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陈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马 林市经委副主任

余世康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成荣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彭 刚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晓莉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寇泽胜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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