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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预备费使用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投资[2010]17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预备费使用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757号)


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预备费使用方案的请示》(张发改投资〔2010〕7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预备费使用方案》。

二、由于建设期内人工费上调、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执行国家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同意盛源小区在住宅建设规模不变(78182平方米)的情况下,工程造价由560元/平方米调增为621.5元/平方米,增加投资481万元,全部使用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预备费。

三、资金来源: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筹资渠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2万元,省级配套56万元,张家口市配套67万元,张家口矿业集团出资 166万元。

接批复后,请按上述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下花园矿区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预备费使用前后投资对比表(略)

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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