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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隆县天文科普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投资[2010]17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隆县天文科普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737号)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市《关于报批我市兴隆县天文科普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承发改投资〔2010〕501号)和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兴隆县天文科普城天文科普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三〔2010〕4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方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兴隆县天文科普城天文科普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修改版)。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2290平方米。其中,新建科技馆6800平方米,科普教室496平方米,科普天文台104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3690平方米,其他配套公用设施264平方米。同时,建设登山步道225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086.96万元,其中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3000万元,其余由你市和兴隆县财政筹措解决。

请据此抓紧编制初步设计,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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