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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0]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省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卫国 副省长
副组长:张吉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 民 省商务厅厅长
朱 宇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刘德海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魏 然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龚怀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柳玉祥 省公安厅副厅长
洪慧民 省监察厅副厅长
许同禄 省司法厅副厅长
江建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坚勇 省农委副主任
陈晓梅 省商务厅副厅长
秦基春 省文化厅副厅长
姜锡梅 省卫生厅副厅长
陈洪斌 省国资委副主任
沈晓红 南京海关副关长
葛元力 省国税局副局长
顾长虹 省地税局副局长
贺寿天 省工商局副局长
孙春雷 省质监局副局长
蒋 原 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罗舒泽 省广电局副局长
傅杰三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傅 兵 省林业局副局长
黄志臻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沈伟新 省级机关管理局副局长
徐 卫 省法制办副主任
朱勤虎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玉生 省法院副院长
邵建东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陈晓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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