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陕建发[2010]24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局)、杨凌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厅将对全省建筑业企业进行2010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12月以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全省建筑施工企业。2010年新取资质的企业进行网上备案。劳务分包企业的考核由各设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自行部署。
二、考核内容:
1、2010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企业符合资质标准的注册人员是否达标;
3、企业是否填报《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
4、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记录。
三、考核标准:
1、合格:建筑业企业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并按时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考核结论为合格。
2、不合格:不按时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或企业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条件,或发生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对考核不合格企业在陕西建设网进行公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取消其资质。
四、考核应提交的资料:
1、《陕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表》(一式二份),需用电子身份认证锁网上同时申报;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
5、2010年度11月至12月网上申报的《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成册后,在封面和骑缝加盖与原件核实无误章。
五、考核的程序:
1、按照企业电子认证锁进行分类,属于省级管理的企业,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资料直接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属于市级管理的企业(含建筑业强县试点县)以注册地归属,按照资质申报程序将相关资料报送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二级以上及涉及其它专业部门的三级企业建筑业企业考核的初审及三级企业的考核。
3、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查企业所填报表格,重点考核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核查企业注册人员在岗情况,认真核对企业所填报资质及批准时间与企业资质证书是否一致,并鉴署考核意见,将二级以上及涉及其它专业部门的三级企业考核资料及对三级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含电子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六、考核时间安排:
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时间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0日截止。预期未上报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停止其参与建筑市场各类经营活动。
联系人: 任 卫 郭红梅
联系电话: 029-87292026 029-87346489
地址:西安市西北一路52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703室)
附件:建筑业企业动态考核汇总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2010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项资质等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册建造师人数 | 建筑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调查表上报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 | 地市初审意见 | 考核结果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