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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0年本市学生阳光体育展示大会暨第四届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6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召开2010年本市学生阳光体育展示大会暨第四届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京教函[2010]685号)


各区县教委: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近年来,本市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改革措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形成了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良好局面。
为了展示先进成果,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现决定召开2010年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展示大会暨第四届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朝阳区委区政府共同主办,朝阳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承办。
朝阳区26所学校2000余名大中小学生将进行体育活动展示,包括传统体育、新兴体育和民族体育三篇,其中有篮球、体操、轮滑、击剑、抖空竹、跳皮筋等近20个项目。届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的领导将出席仪式。
为保障本次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14:30
(二)地点:北京工业大学奥运羽毛球体育馆
二、出席会议人员
(一)各区县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区县长;
(二)各区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各区县教委主任、主管体育副主任、督导室主任,体卫科科长(体卫中心主任);
(三)朝阳区内各中专学校校长、体育组组长;职业高中校长、体育组组长;中小学校校长、体育组组长;
(四)其他区县中小学校校长(学校校长30人、体育教师30人)。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教委代为邀请主管区县长出席会议。届时,请各区县政府主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区县长、区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各区县教委主任、主管体育副主任、督导室主任着运动装或便装出席,并参加起跑仪式。
(二)参会车辆凭车证从东南门进校停入指定位置。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将参会回执表发至邮箱:fengwei@cipe.edu.cn。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通过以下路径下载: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教委机构栏→处室→体育美育处→公告栏。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展示大会暨
第四届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启动仪式议程

一、时间: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14:30-16:00
二、地点:北京工业大学奥运羽毛球体育馆
(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三、议程:
(主持人:市教委副主任郑萼)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升国旗、奏国歌
(三)介绍出席会议的领导
(四)朝阳区委区政府领导致辞
(五)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展示活动
(六)市教委领导做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工作报告
(七)颁发2010年北京市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及2009-2010学年度北京市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联赛优胜奖
(八)市政府副秘书长马林同志讲话
(九)第四届北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

附件2:会场座位安排(略)

附件3:
参会回执

区县:  区县联系人:  手机:

序号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

主管教育、体育区县长

 

 

 

2

政府督导室主任

 

 

 

3

教工委书记

 

 

 

4

教委主任

 

 

 

5

主管体育副主任

 

 

 

6

体卫科长(体卫中心主任)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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