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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0]1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19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加强我省对此项专项行动的协调领导,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李志勋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 锐 省商务厅厅长

张天理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马成洋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 平 省法院副院长

张 清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春明 省发改委副主任

于光明 省工信委副主任

蔡建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宗锋 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 驰 省司法厅副厅长

冯庆昌 省监察厅副厅长

赵喜泉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祁峰 省农牧厅副厅长

王文全 省文化厅副厅长

郭玉芬 省卫生厅副厅长

黄共卫 省工商局纪检组长

张 矛 省质监局副局长

王春丁 省广电局副局长

袁爱华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省版权局副局长

李 菁 兰州海关副关长

高晓明 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肖立群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朱晓力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丁永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振焕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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