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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勤[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
(京教勤[2010]14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提升教育系统火灾抗御能力,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首都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防安字〔2010〕14号)要求,本市教育系统将从2010年起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组织实施构筑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首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在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教委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教育系统“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各单位、各学校要参照市里模式建立组织领导机构,2010年前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意见,并分别制定印发年度分解实施项目书。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深化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的“四项责任”,有效夯实基层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实现消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坚持搭建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合力。坚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工作机制、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入筑牢“防火墙”工程基础。坚持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障碍、束缚和难题,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重点工程项目
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部署,主动争取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结合本单位战略发展远景规划实际,从消防事业发展长远战略眼光出发,研究制定各级消防专项规划,并以本单位名义正式颁布实施。
(一)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项目。以提高教育系统各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普及的方式,逐步规范完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单位火灾防御能力。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教育系统各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或控制。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师生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加强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接受相关培训,员工要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二)消防保卫及隐患排查治理项目。从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重要季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改善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
1.重要消防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党代会、春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以及各类大型活动、冬季防火工作期间,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完善熟悉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值班备勤,重要区域和单位组织实施实名制布控,充分调集群防群治力量构建立体化火灾防御体系,确保完成重要消防保卫任务。
2.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针对教育系统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特点,结合有关部委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治理任务,每年组织开展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彩钢板临建设施等场所或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清工作底数,坚决严格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查找“诊治”共性问题,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3.火灾隐患挂账督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动态分类排查、动态评审挂帐、动态整改销帐”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工作机制要求,依据已经建立的“季度报告、定期挂帐、跟踪督办、整改销帐”常态化监管模式,每季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市、区县两级挂账督办工作。以政府重点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单位依法负责的方式,切实解决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项目。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拓展阵地,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组织管理人及职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全面提高单位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学校法定代表人每年参加一次消防专题培训,督促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重点工种或岗位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和内部职工分批组织实施培训,单位内部必须要培训出一个消防“明白人”,全面普及单位消防标准化管理内容。各单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和强制性上岗前消防培训,对于消防中控室值班员、电气焊作业人员以及其它重点防火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依法持证上岗,同时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岗位消防安全意识。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火灾自防自救以及引导疏散能力。
三、项目实施规划
(一)基础建设阶段(2010年)
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建立试点建设单位,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彩钢板临建设施。
(二)深化推进阶段(2011年)
各单位、各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相关消防工作规定及制度得到深化落实;全部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全面落实阶段(2012年)
各单位、各学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火灾防御能力显著提升;“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并通过验收;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改善;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相应后勤保障工作全面规范落实。
四、项目评估考核
(一)年度考核。每年年初,印发构建“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年度实施项目书,年底印发考核验收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基层单位及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可超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内容。
(二)单位能力达标验收。每年,各单位、各学校对照标准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后,向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市级消防部门将适时对“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开展抽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各项考核考评范畴。市级、区县级人事、消防部门每年年底组织开展防火墙工程先进单位及个人评比表彰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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