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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8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8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

太湖治理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战略,是国家和省赋予无锡的一项重要任务。太湖(蠡湖)新城北起梁溪河,南至贡湖,西临梅梁湖,东至京杭运河,由太湖新城、蠡湖新城以及蠡湖水域三大部分共同组成,总面积约180 平方公里。太湖(蠡湖)新城建设是无锡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化湖滨城市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锡实现从“运河时代”向“太湖时代”迈进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建设生态低碳城的发展思路,打造经济繁荣、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和谐社会。遵循生态文明的城市发展模式,通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太湖(蠡湖)新城建设成为无锡“四城”建设的样板和标杆,探索具有无锡特色的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之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太湖新城-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无锡市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0-2012)》,市委、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将太湖(蠡湖)新城建成“清水流域”,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是无锡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和太湖治理的示范性工程,是无锡治理太湖的重要举措,是无锡治太工作转向“流域性综合治理”的大胆尝试。为加快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水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2010~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一、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所有河道水质消灭劣ⅴ类,力争达ⅳ类,蠡湖湖体水质力争达到ⅲ类;建成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将该区域建成“水优、水活、水清、水美” 、“人、城、河、湖” 和谐共生的清水流域。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控源为本、生态优先;政府主导、统筹协调”的原则,通过实施安全供水、控源截污、河道整治、水系优化、引流活水、结构调整、生态修复、拆迁整治、点源治理等工程措施,大力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建设“清水流域”。
二、行动计划
(一)安全供水
进一步改进制水工艺,建设前端预处理和后端深度处理设施,扩建锡澄水厂和锡东水厂,建设安全供水互联高速通道,优化配置供水资源,确保安全供水。
2010年,建设南泉水源厂预处理工程(规模85万吨/日)和中桥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规模60万吨/日)。2011年4月底前完成雪浪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规模25万吨/日)和锡东水厂深度处理工程(规模30万吨/日)。2012年底前建设完成锡澄水厂扩建工程(产能达100万吨/日)和锡东水厂扩建工程(产能达60万吨/日),建设 “安全供水高速通道”,敷设贯通锡澄、中桥、雪浪、锡东清水互联通道,总长约41千米。(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二)控源截污
1.排水达标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控源截污行动和规范排水行为的实施意见》,完成太湖(蠡湖)新城180平方公里区域内339个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全面实现太湖(蠡湖)新城排水达标区全覆盖,到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
2010年完成原有建成区剩余的156个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2011年完成新增的183个排水达标区创建任务。(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2.保留村庄污水治理
2012年底前完成现有自然村的拆迁或污水接管任务,对2012年底前不拆迁且污水不能接管的自然村,建设点源治理设施。(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3.污水处理厂建设
根据《无锡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和太湖(蠡湖)新城地区城市化进程,扩建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使太湖(蠡湖)新城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5万吨/日。
2010年完成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天)的扩建工程,总规模达15万吨/天。(牵头单位: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
4.污水管网建设
根据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和道路建设进程,完善和加密太湖新城地区污水管网系统。2010~2012年建设污水主干管122千米,同时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次干管和网状管。(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5.中水回用系统建设
按照《无锡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加快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到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中水回用量达到2万吨/日。
2011~2012年建设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再生水回用示范工程项目,完成吴越路、贡湖大道、尚贤东路、清晏路、清源路沿线近10千米φ300~φ500中水主管网、后续网络支管和用户接管建设,完成太湖新城0.4万吨/日再生水供水站建设。(牵头单位:市市政园林局)
(三)水系优化
太湖新城按100年一遇、蠡湖新城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太湖(蠡湖)新城的水系布局,确保地区防洪安全。在确保区域水面率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水系,贯通骨干河道、沟通一般河道、整治小河道。
1.太湖新城水系优化
2010~2012年太湖新城水系优化规划河道共123条(含太科园),河道中心线总长约257.46千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含生态土坡护岸)506.57千米、清淤430.12万立方米、土方开挖2135.37万立方米、土方回填932.51万立方米,绿化506.57万平方米、新建桥梁4.46万平方米。
其中2010年实施陆旺港、闪溪河等17条河道;2011年实施夹洚上河、亲水河-新开港等60条河道;2012年实施新田舍浜、方湖头浜等46条河道。(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蠡湖新城水系优化
2010~2012年蠡湖地区水系优化规划河道共27条(其中包括小渲港、西新河等6条保留河道未列入整治内容),河道中心线总长约39.96千米,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含生态土坡护岸)77.52千米、清淤47.34万立方米、土方开挖217.21万立方米、土方回填136.13万立方米,绿化77.52万平方米、新建桥梁0.88万平方米。
其中2010年实施新城河整治;2011年实施骂蠡港、陆典桥浜等13条河道;2012年实施章村浜、潘步桥河等7条河道。(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3.河道限航
按照“先限航、后禁航”的原则,稳步推进太湖(蠡湖)新城水域限航、禁航工作,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河道全面禁止通航。
2010年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制定限航和禁航方案,做好广大船民、涉水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宣传动员工作。2011年太湖(蠡湖)新城河道限航管制,对确需进入管制区域的大宗物资运输船、旅游船、环卫(蓝藻、垃圾)打捞船、体育运动船等船舶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批制度,发放禁区通行证。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河道全面实施禁航。(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四)引流活水
结合太湖(蠡湖)新城防洪排涝体系,配以部分引流调水工程,将区域外水体引入新城,促使水流流动,结合污染治理,改善新城水环境。
1.太湖新城引流活水设施建设
根据水环境改善规划设计的要求,在太湖新城外围沿曹王泾、京杭运河等目前所有敞开的河口,结合新城防洪排涝规划设置口门控制建筑物(节制闸或闸站)。通过这些控制工程,可形成3条引水调水线路。线路一:从太湖贡湖引水;线路二:从五里湖引(调)水;线路三:从梅梁湖调水。
太湖新城引(调)水工程共设置闸站(节制闸)23座,设计总流量为129立方米/秒,节制闸总宽232米。
其中2010年度实施孟巷河闸站大溪港北闸站、新开港北闸站和庙桥港闸站等4座闸站,设计总流量为81立方米/秒,节制闸总宽48米;2011年度实施张庄巷河闸站、蠡河北闸等11座闸站,设计总流量为26立方米/秒,节制闸总宽120米(其中包括庙桥港闸站1座8米节制闸);2012年度实施沙泾港节制闸、邹家弄浜闸站等8座闸站,设计总流量为22立方米/秒,节制闸总宽64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蠡湖新城引流活水设施建设
根据水环境改善规划设计的要求,在蠡湖地区外围沿蠡湖、骂蠡港以及梁溪河等目前所有敞开的河口,结合蠡湖新城防洪排涝规划设置口门控制建筑物。通过这些工程,可形成3条引水调水线路,线路一:从梁溪河调水;线路二:从五里湖引(调)水;线路三:从梅梁湖调水。
蠡湖新城引(调)水工程共设置闸站(节制闸、过水涵洞)14座,设计总流量为10立方米/秒,节制闸总宽10米,过水涵洞10座。
其中2011年实施河北洚浜闸站、斜泾河站等5座闸站;2012年实施河线泾浜站、庙东浜站等9座闸站。(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五)生态修复
1.湿地建设
通过截污、清淤、河网整治、原生态保护、生态净化区布设等措施,对太湖(蠡湖)新城范围内的湖泊、河道等湿地进行修复、恢复与保护,促进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2010~2012年,完善蠡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梁塘河湿地恢复工程、尚贤河湿地工程、环太湖湿地(壬子港至大溪港)保护与恢复工程和长广溪国家湿地公园二期工程。(牵头单位:市农委)
2.绿化建设
结合水环境整治工程和太湖(蠡湖)新城建设,加快推进道路与河道两侧绿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到2012年,太湖(蠡湖)新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林木覆盖率达到26%。
2011~2012年,全面完成环太湖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和入湖河道整治防护林工程,进一步提升完善雪浪山公园。(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市政园林局)
3.蠡湖生态修复
按照《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和生态修复规划》开展蠡湖生态修复,通过采取鱼类调控、沉水植被与底栖动物群落恢复、食物网构建等措施,逐步建立以沉水植物为优势的草型湖泊,至2012 年,蠡湖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区域内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的水质要求,水生植被覆盖度达30%,水体透明度达到1米。
2010年在渔父岛附近水域启动蠡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2011完成蠡湖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启动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和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退渔还湖区)建设;2012年完成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和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启动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和生态修复二期工程(西蠡湖)。(牵头单位:市太湖办)
(六)拆迁整治
对太湖(蠡湖)新城的工业企业、分散村庄实施拆迁整治,以配合做好排水达标区、生态修复、河道整治等工程建设,保证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太湖(蠡湖)新城的拆迁整治工作,拆迁总量约624万平方米。(牵头单位: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
2010年拆迁约207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40万平方米,南长区2万平方米,新区15万平方米,太湖城150万平方米。
2011年拆迁约250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20万平方米,南长区10万平方米,新区20万平方米,太湖城200万平方米。
2012年拆迁约167万平方米,其中滨湖区20万平方米,南长区2万平方米,新区15万平方米,太湖城130万平方米。
(七)点源治理
加强工业点源整治,通过关停并转、升级改造和实施清洁生产等措施,提高企业的废水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使太湖(蠡湖)新城范围的工业企业成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
2010年太湖(蠡湖)新城范围内28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废水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要达到100%,2012年区域内所有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的接管率和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清洁生产,2012年底之前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实施搬迁或关闭。(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秘书长任副组长,滨湖区政府、南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太湖城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市太湖办、市园管中心、市市政产业集团18个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无锡市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治工作的进展和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研究推进“清水流域”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以地区为主,其中跨区域骨干河道整治由市水利局负责牵头进行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工程具体实施由各属地政府负责,梁塘河湿地建设项目由市农委负责牵头进行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工程具体实施由各属地政府负责,供水安全项目由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组织实施。
滨湖区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实施方案。
南长区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实施方案。
新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实施方案。
太湖城管委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做好向上争取工作,负责将有关建设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并落实资金保障方案,由市相关部门实施的项目,市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做好国家、省相关专项资金争取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航道限航禁航方案,做好太湖(蠡湖)新城范围内河道全面停航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水系优化、引流活水和河道整治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地区水系优化、引流活水和河道整治工作,负责骨干河道和跨区域河道的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
市农委:负责制定湿地修复和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和指导各地区湿地修复和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梁塘河湿地的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点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太湖(蠡湖)新城水质监测方案。
市太湖办:负责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蠡湖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有关“清水流域”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制定并实施排水达标区方案,指导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和市园管中心做好安全供水、中水回用以及太湖博览园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22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方案。
市监察局:负责对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清水流域”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市园管中心:负责中国太湖博览园、蠡湖及周边地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供水、水资源利用(中水回用)实施方案。
(三)规范项目管理
按照“高标准规划,高效率管理”的要求,编制《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规划》,科学谋划“清水流域”建设项目列入规划,并使之与地区发展规划和行业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化项目结构,深化前期工作,强化投资项目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有关“清水流域”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工作安排,作为示范项目重点规划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地管理投资项目,把“清水流域”建设工程打造成太湖流域性综合建设的示范和典范。
(四)保障建设资金
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程优先保障实施。积极筹措落实治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最大限度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特别是中央治太资金、省政府太湖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国家“十二五”水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途径和机制。
(五)严格目标考核
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围绕本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和时序明确。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治理太湖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锡委发﹝2007﹞83 号)和《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无锡太湖保护区工作责任的通知》(锡委办发﹝2008﹞73 号)文件精神,对有关地区和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硬化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责任不到位、主要任务不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
(六)加大舆论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清水流域”建设的知晓度和关注度,广泛调动全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清水流域”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太湖(蠡湖)新城“清水流域”建设的有序实施和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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