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杭卫发〔2010〕27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口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年)》和浙江省《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09〕223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建立科学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机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统一,主要包括保证全体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和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12项内容(附件1)。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
(二)扩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高标准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见附件2)。继续开展杭州特色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阶段主要是重症精神病患者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产前筛查,青少年牙齿保健,应急接种,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
三、保障措施
1、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办公室的领导与协调作用,健全并规范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明确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职能。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发展建设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制定并启动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负责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实行和完善信息公示及奖惩等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各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顺利实施。
2、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实施主体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乡镇防保所应逐步并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也可委托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实现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履行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以及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工作。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要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防治结合。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等三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培养,采取免费定向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欠发达地区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卫生队伍。鼓励和推动离退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4、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服务项目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并统筹解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根据需要全额安排。政府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合理补助,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政府按原经费渠道核拨。
5、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综合管理改革,采用“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的方式进行管理,积极推进绩效工资改革。
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勤罚懒,合理拉开差距,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施项目管理。根据我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研究制定和推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论证机制,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注重绩效评估。
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杭州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信息资源的共享。
6、加强绩效考核
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0〕167号)要求,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核拨单位经费挂钩,并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和医务人员业绩评价、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应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适当增加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加强宣传,督导落实。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宣传健康知识,动态报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政策、内容和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纳入民生工程,加强督导,逐步使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附件1: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附件2:杭州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杭州市卫生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杭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一)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
(二)健康管理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动态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逐步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方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开展社区巡诊,上门开展健康管理、心理健康指导、医疗咨询等服务。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问题的解答,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及时了解本区域参合人员就医情况,督促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公示制度。通知并协助参合人员及时报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时补助。
二、保证城乡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
(五)儿童保健
为3岁以下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六)妇女保健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七)老年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和困难群众进行健康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对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和治疗康复指导。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管理。
三、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基本的卫生安全保障
(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
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免疫规划等情况,保证流动人口享受与所在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传染病暴发疫情、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事件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卫生信息。
(十)环境卫生协管
积极参加辖区内爱国卫生宣传,掌握辖区内环境卫生情况;配合做好城乡除“四害”工作和村居、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改水改厕工作。
(十一)卫生监督协查
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学校、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卫生检查;掌握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并及时报告。
(十二)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根据国家、省、市免疫规划要求为免疫接种对象实施预防接种;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组织下,开展强化免疫和群体性接种工作;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参与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
附件2
杭州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免疫规划项目
内容:对市内全体适龄人群普及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在国家免疫规划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需要,开展小学到初中年龄组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
目标:全市常住人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外来人口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10年达到85%;2011年达到90%以上。麻疹(或含麻疹成分)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扩大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项目
内容:对第一轮15岁以下人群的乙肝疫苗进行查漏补种。
目标:2010年,全市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2011年,达到95%以上。
三、结核病防治项目
内容: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重点抓住发现和治疗环节、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及时正确诊断耐多药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合格、不间断的二线抗结核药物。
目标:2010-2011年,全市肺结核涂阳新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积极开展市级耐多药肺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探索耐多药肺结核病的发现、诊治、规范化管理模式。
四、艾滋病防治项目
内容:实施我市艾滋病防控基本项目,推广国家和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监测、宣传、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制度。
目标:2010年,全市国家和省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3个,2011年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其他县(市、区)全部实施艾滋病防控基本项目。
五、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
内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目标:2010年完成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到2011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筛查和免费复明手术。
六、农村改水改厕项目
内容: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改厕工程项目,充分利用中央转移地方农村改厕项目经费,支持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开展农村水质卫生监测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卫生学评价。
目标:到2011年农村户厕普及率达到95%(血吸虫病历史流行区和肠道传染病高发区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健全农村水质卫生监测网络,每年对规模以上的集中式供水水厂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对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开展卫生学评价。
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
内容:对全市农村孕产妇实行分娩补助,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目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八、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
内容:对全市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
目标:到2011年,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九、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
内容:富阳市开展乳腺癌免费检查试点。其它地区将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与各类免费健康体检相结合。
目标:2010-2011年,每年完成乳腺癌检查2000人。
十、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检测项目
内容:对全市欲婚青年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孕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测。
目标:婚前医学检查率与孕前优生检测率每年达到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上。
十一、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项目
内容:实施重性精神病人社区、医院一体化管理;对困难重性精神病人免费提供基本治疗药物及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服务;处置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目标:至2011年,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覆盖全市100%的县(市、区),将所发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监管规范。建立和完善社区、医院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治疗和管理,促进病人康复,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率。萧山和余杭区及有条件的县(市)实施困难重症精神病人免费治疗项目。
十二、血吸虫病预防控制项目
内容:在11个血防县(市、区)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做好血吸虫病流行区的流动人口监测和有螺地区内源性人群监测工作,加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等综合管理。
目标:控制钉螺扩散,缩小残存钉螺面积,2010-2011年全市钉螺面积年均下降10%;及时控制输入性疫情,力争不出现本地急性血吸虫病人和新感染病人(畜)和感染性钉螺,防止血吸虫病在我市重新流行。
十三、血液安全项目
内容:加强对直接关系血液安全和质量的专用仪器设备(血液采集、检验、贮存、运输等)的配置。
目标:到2011年,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十四、杭州市特色项目
1、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内容:对全市户籍和暂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常住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实施免费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目标:做到应查尽查。
2、青少年牙齿保健项目
内容:为适龄青少年免费提供窝沟封闭与氟化物的联合防龋等适宜牙齿保健技术服务,最大限度地帮助适龄青少年预防龋病的发生。逐步从市区向县(市)推广。
目标:2011年底前,市、县(区、市)全部建立、完善口腔保健领导小组并健全牙齿疾病防治网络;实现全市适龄中小学生窝沟封闭率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