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意见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黑教基[2010]1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意见的实施意见
(黑教基〔2010〕139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森工总局、农垦总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和“十大工程”实施,现就结合我省实际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自2001年起,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历经十年,取得显著成绩,促进了先进教育理念的传播,推动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带动了全省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和质量提高;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三级管理政策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现了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综合素质显著提高;以教研工作为载体,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不断提高;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中招配额、高考与综合素质评价链接力度不断加大,全面科学的评价体系正在形成;构建了有效的课程改革保障机制,创造性地建立了课程改革的各项制度;推进课程改革的策略不断完善,建立了典型引路、示范推广模式,课程改革成效显著。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少数地方对课程改革重视不够;一些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不足;课程改革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素养有待提高;教研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1、切实履行课程改革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通过制定政策、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提供资源等措施,加大课程改革推进力度,实现对课改的有效领导。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教学研究、指导与专业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促进中小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提高。学校要整体规划课程体系,规范课程实施,开发利用资源,建设实施团队,改进课程评价,培育课程文化。

2、进一步完善课程改革制度建设。遵循国家和省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创造性地落实制度要求。要加快推进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使其与课程改革制度相衔接,完善课程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考试评价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健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细化管理要求,提高教育质量。

3、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宗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完善课程体系,确保技术、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充分发挥课程体系的整体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颁布《黑龙江省地方课程标准(试行)》,认真开设《技术》、《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和《生命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学校和当地资源,组织开发独具特色的学校课程。加大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开设力度,实行分类规划、分类指导,满足不同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需求;加强学生选课指导和人生规划指导,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加强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开展好艺术活动、阳光体育运动等,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把教学改革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以课堂教学为重点,深入探索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维护学生的尊严和人格,激发学生好奇心,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继续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构建和完善以“研培结合”为特色的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体系,以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省级教师远程研修网络系统,实现培训资源共享与城乡覆盖。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加强校本研修基地建设。构建以强化师德为核心、以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基础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教师新课程实施能力。师范院校要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和需求,改革院系设置、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增强培养针对性。

6、深入推进考试评价改革。加强对中考改革的指导,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逐步扩大初中升优质高中定校配额比例。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质量监测制度,发挥考试评价改革对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完善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制度。加强对模块考试的指导,提高模块修习质量;严肃学业水平考试考风考纪,发挥考试对课程方案落实、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向作用;创造性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视过程评价,导向学生不断进步和发展;稳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评价、多样录取相结合的选拔机制。

7、大力推进农村地区课程改革。把农村地区的课程改革作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地区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提供必要的办学条件,保证农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达到基本质量要求,开发具有地方和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建立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坚持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开展送教下乡、城乡对口支援,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农村学校提供更多的优质资源。

8、加强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加强教材使用管理,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有效整合教材资源,多渠道搜集、反馈教材编制与使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多样化的课程资源开发途径,建立基础教育课程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基础教育学科远程课程资源库,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化校内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设施设备;因地制宜开发社会课程资源,充分利用学校所在地的博物馆、展览馆、工厂、农村、部队、社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为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资源支撑。

9、建立课程改革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交流,宣传推广。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制度,每四年开展一次评选和奖励。

10、强化课程改革条件保障。加大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和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工程,及时补充、更新实验仪器、图书及体育、艺术、技术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11、加强教师编制管理。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加强编制的统筹使用和动态管理;同一县域内教职工编制互补余缺,根据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情况,适当调整县镇、农村中小学核编比例,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要求配备合格的音乐、体育、美术和技术类课程教师。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鼓励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

12、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深化课程改革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城乡联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实行教育局长一把手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积极研究制定深化课程改革的政策与措施。充分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调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课程改革的良好局面。各地要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纳入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体系,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普通高中达标学校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和督查机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