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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1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0〕1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固原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固原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60号)要求,特制定固原市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的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及时排查和主动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为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进行预警,促进各县(区)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察预警行动,进一步梳理重大土地违法问题,找准今后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探索建立有利有效的土地管理预警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重点对各县(区)所辖行政区域内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的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在此基础上,排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摸清底数。清理排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地核查,并据实填报有关报表,确保有关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整改查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对排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梳理归纳,分清类别和性质,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违法情节轻微、能自行纠正的问题,争取主动,及时予以纠正,纠正后不再予以立案或免于处罚;对应于立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立案,并依法处理到位。加强对违法违规现场的整治工作,将需要问责的问题尽量解决在整改纠正阶段。
(三)完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针对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反映出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从管理上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建立以当地政府为主体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落实土地问题责制,促进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健全动态巡查和全程监管等土地违法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土地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四)督促落实督查整改意见。对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2010年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以及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从9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9月28日-10月18日)。召开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动员大会,制定行动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区)要及时召开会议,按照固原市土地卫片执法监察预警行动方案和动员会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土地卫片执法监察预警行动,并于10月中旬将工作部署情况报送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二)自查阶段(10月19日-11月15日)。各县(区)组织对本辖区内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清理。重点清查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经过批准,供地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征地补偿是否落实到位,耕地占补平衡是否落实,违法用地是否依法查处到位。在清理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逐宗进行定性,按照卫片执法监察的有关要求进行归档整理,档案内容须有详细的用地情况说明和现场照片,做到“一地一档”。同时,要针对清理出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主动纠正,避免在明年卫片执法检查中出现因违法用地数量增加而导致政府领导被问责的情况发生。各县(区)政府于11月15前将自查情况和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汇总。
(三)整改阶段(11月16日-12月6日)。各县(区)及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到位;对清理出的管理不规范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严肃处理以罚代法、处罚不到位的行为;严格追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自查清理和查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清理排查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纠正整改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于12月7日前将整改情况和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固原市国土资源局汇总。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7日-12月15日)。在各县(区)开展整改和自验总结的基础上,固原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将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力或者土地违法严重、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县(区),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于12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总结和最终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报送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取得实效,固原市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黄雅杭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马凤贤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罗占东 市监察局副局长
虎步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局局长
计发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文学 市监察局正科级监察员
糟永新 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与纪检监察科科长
杨万录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规划科科长
朱玉锁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科副科长
张 斌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马文英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固原市国土资源局,计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文学、马文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
(二)依法规范管理。各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对在本次预警行动中该发现、该查处的土地违法违规的问题,没有严格查处整改到位的,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固原市人民政府将向有关县(区)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多角度地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整治查处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向固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如实反馈本行政区域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随时报送。固原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各县(区)每两周上报一期反映此项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推进工作开展。整个行动结束后,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报送本行政区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总结。

联 系 人:马文英  邮箱:gysgtj@126.com
联系电话:2031229 传真:2032574、206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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