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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扩权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促销工作,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连续六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开展“迎春购物月”活动,是营造喜庆气氛、刺激消费需求、促进全省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迎春购物月”活动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成立机构,周密筹划,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的有利时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购物月”各项活动,有效扩大消费需求。

二、务求实效。为切实搞好本次活动,我厅制定了《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将“购物月”活动与优质服务、扩大服务消费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和谐消费相结合;与突出地方特色、创新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联系实际,制定当地的实施方案,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购物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活动期间,省商务厅将通过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活动进展情况;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介,及时反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厅网站上设置专栏报道活动情况。各地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请各地将“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迎春购物月”活动的联络员回执和实施方案、总结分别于2010年12月20日前和2011年2月20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商贸服务管理处 陈小刚

电话(传真):028-83221324

电子邮件:swtsfc@163.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各地联络员回执
附件2:“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附件1:
各地联络员回执

单位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注: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此表于2010年12月20日前反馈至省商务厅商服处。联系人:陈小刚;电话(传真):028-83221324,手机:13980004801;email:swtsfc@163.com。

附件2:
“2011四川迎春购物月”活动总体方案

一、名称: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迎春购物月。
二、时间:2010年12月下旬-2011年2月下旬。
三、地点: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
四、主题:繁荣活跃城乡市场,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五、组织机构:省商务厅作为全省活动的主办单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当地购物月活动。
六、主要内容
(一)启动仪式。可采取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决定。
(二)迎春商品展销会。各地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与当地繁荣活跃元旦春节市场的旅游、文化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的迎春商品展销会,促进节日时令商品销售。组织召开推介会、对接会等,帮助地方特色产品、特色农副产品、“名优特新”工业品、中华老字号产品、四川老字号产品等,进入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拓宽营销渠道,推动地方产品销售和企业发展,促进老字号企业的创新发展。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经委、省工商联等单位于2011年1月在成都共同主办“第十五届四川新春购物节”。
(三)年货下乡,农产品进城。根据大量民工返乡、农村传统消费旺季等特点,组织和引导县及县以下商品市场、纳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和2.5万余个标准化村村农家店,加强农家店商品配送,组织适销对路商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农村市场的年货商品促销活动。深入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专项促销活动,激活汽车、家电等农村潜在消费需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组织和引导纳入我省“农超对接”试点工程的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进行对接,促进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衔接。
(四)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大联销。组织各地家电、汽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集中展示、推介知名产品;组织专家就家电、汽车的质量、消费者权益等为消费者解答问题,推广“环保、节能、和谐”的消费理念。组织家电、汽车企业开展展示、体验等促销活动,让消费者及相关行业人士感受家电、汽车的消费文化,促进旺季家电、汽车消费。组织家电、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回收价格、销售价格公示等活动,优化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服务流程,进一步方便消费者交旧购新,切实让利消费者。
(五)优质家政,服务市民。成都、攀枝花、遂宁、乐山和达州市要积极组织当地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让市民畅享便利服务。各地要积极组织家政服务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技术比赛、技术交流等活动,提升家政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满足节日期间消费者家政服务需求。组织和引导大中型家政企业送温暖、送服务到“五保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等困难家庭,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六)培育消费热点。各地要积极引导综合型商业街充分发挥购物、娱乐、旅游、商务、文化、休闲等多项功能,专业型特色商业街充分发挥特色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专业特色作用,举办精品、名品、时尚消费品等多种节令商品促销,拉动消费升级,为繁荣活跃城市市场、改善民生增光添彩;根据商品房、汽车、建材等商品特点,组织当地的房地产商、汽车经销商、建材家具等销售商,开展富有特色的专项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多元的消费选择和购物体验,进一步培育消费热点;引导美容美发、洗染、足浴保健等居民服务业,根据行业特点,开展营销活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消费需求。
(七)新春美食盛宴。组织和引导餐饮企业,根据节日特点,推出适合不同档次、不同口味的家庭聚会套餐和具有春节特色的团圆餐宴,体现出亲情、温馨、和谐的饮食文化,突出品牌与特色,满足广大消费者团年、聚会的饮食需求,开拓餐饮市场。各地结合实际,适时举办美食节、美食夜市、名优菜品展、风味小吃展等活动,弘扬餐饮文化,推介名菜新品,引导扩大消费。发展带有乡村餐饮服务特色的农家乐,通过组织送厨、送艺下乡活动等,繁荣活跃农村餐饮服务市场,开拓农村餐饮市场。
(八)送温暖,惠民生。结合灾区居民已逐步搬入永久性住房的特点,组织适销对路的年货商品供应灾区,并积极组织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购灾区特色产品,拓宽灾区特色产品销路。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心捐赠、送温暖、送岗位等活动,将御寒物资、过冬口粮、棉衣棉被等年货及就业岗位送到灾区困难群众家中。
七、宣传
各地要注意营造宣传氛围。按照首届购物月全省统一设计的购物月标识、宣传图案进行宣传。在举办启动仪式、展销会、参加活动的企业等场所,统一悬挂“2011四川(举办城市名)迎春购物月”(白底红字)等宣传横幅,通过多种形式,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氛围。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动态性的跟踪宣传报道,形成声势。及时反映市场动态,引导消费需求增长,扩大商务系统影响。
八、总结
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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