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令 (第113号) 现发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将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对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