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8年2月13日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张晶川 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规划局。
王同堂 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及财税、金融、综合协调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审计局。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及其代管机构(驻外办)、市统计局、市信访办、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市城投集团公司、市金融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商业银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牡丹江银监分局、人行牡中心支行、工行牡分行、中行牡分行、建行牡分行、农行牡分行、各保险公司驻牡机构、牡丹江仲裁委。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牡丹江军分区、驻牡部队、牡丹江监狱、四城区政府工作。
梁 桥 副市长 负责工交企业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业、交通、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发改委。
分管市经委(市改制办)、市招商办、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石化协会、市轻纺协会、市机械冶金协会、市建材协会、市信息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牡丹江电业局、牡丹江无线电管理处、牡丹江铁路办事处、牡丹江机场分公司、市邮政局、中国网通(集团)牡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牡分公司、中国联通牡分公司、中国电信牡分公司、省征费稽查局牡丹江处、省高速公路牡丹江管理处、牡丹江海事局。
联系市工商联、各民主党派。
谷振春 副市长 负责社会保障、民政和科技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社会保险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市志办、市技师学院。
联系市科协、市老科协、市档案局。
康志文 副市长 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信访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规划局。
分管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大通燃气公司、市煤气公司、热电有限公司、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王育伟 副市长 负责农业、农村及北药开发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农委、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机总站、市气象局、农发行牡分行、市农信社。
联系牡丹江林管局、森警牡丹江支队、牡丹江农管局所属宁安农场和海林农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市老促会。
闫 岩 副市长 负责文教卫生、体育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红十字会、牡丹江新闻传媒集团、牡丹江大学。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文联、市社联、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朱乃振 副市长 负责商务、旅游和外事等方面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信访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管委会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镜泊湖管理委员会、市贸促会、市酒类专卖局、牡丹江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牡丹江烟叶公司、牡丹江烟草研究所、牡丹江海关、牡丹江边检站、牡丹江石油公司。
联系市侨联、市台办、市台联。
原 敏 市长助理 协助梁桥副市长工作,主持市经委工作。
郭柏春 市长助理 主持市金融办工作,协助王同堂副市长抓金融、证券、资本运作和股改工作。
张耀江 市长助理 主持镜泊湖管理委员会工作。
赵士元 市政府秘书长 协助王同堂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和信访、法制、应急、外宣工作。
侯鸿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康志文副市长工作,负责市长交办的市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
付欣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主持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
郝永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主持市政府驻哈尔滨办事处工作。
马春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主持哈牡绥东对俄经济带管委会办公室工作。
程远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协助闫岩副市长工作,协助朱乃振副市长抓旅游工作。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
二00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