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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放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决定:
陈放民同志任省人事厅副巡视员;
免去董文华同志的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职务;
李晓希同志任省交通厅总经济师,免去其省交通厅副巡视员职务;
周建民同志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王群德同志任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员;
袁永远同志任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彭修其同志的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钟正洪同志任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巡视员;
宁英豪同志任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
刘海军同志任省农业科学院副巡视员;
彭顺喜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辉东同志的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巡视员职务;
免去黄秀娥同志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
杨大可、曹太康同志任湖南城市学院副院级督导员;
杨懿文同志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文树勋同志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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