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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成立自治区经委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煤炭工业局,各行办、处室、事业单位:

为了提高经委效能建设的质效,切实加强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经2008年1月28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经委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王永耀 自治区经委主任

成员:
王玉明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煤炭工业局局长

赵小平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王保安 自治区经委纪检组长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公室(设在经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主任:王永耀(兼任)

成员:刘显金、张宏年、周建国、朱洪军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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