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局、有关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各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
近日,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下发《关于严肃纪律严防春运期间公路“三乱”反弹的紧急通知》(赣纠办字[2008]1号),同时,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增设大义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延长龙南县横岗等30个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查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赣府厅字[2008]7号)。为严防春运期间出现公路“三乱”,加强对新增设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现有检查站的管理工作,保障冻害天气情况下畜禽产品运输流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落实责任,严防“三乱”。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要求,贯彻落实两厅一办的通知精神,抓好公路“三乱”治理工作,严防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出现公路“三乱”现象。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对接到的举报投诉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公路“三乱”和其他违法违规检查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防冻抗灾,确保畅通。在当前严重的冰冻灾害情况下,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政府和我厅的统一部署,做好防冻抗灾工作,确保运输活畜禽和动物产品车辆畅通,落实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各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消毒时,要做到快速高效,尽量减少车辆停留时间,保障道路通畅。检查站自身也要完善防寒设施和做好人员防护,确保人身安全。
四、认真检查,严守职责。各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要按照赣府厅字[2008]7号文件要求和农业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及我厅《江西省公路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规范》规定,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和消毒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对查出的病死畜禽和有害动物产品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要认真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流量检查登记,并按照赣兽监字[2007]8号等文件规定及时上报检查情况信息和报表。
二00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