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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内江市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

【发文字号】 川价函[2008]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内江市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8〕24号 2008年2月3日)


内江市物价局、交通局:

根据《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价工〔2003〕27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隆昌县中心客运站、内江汽车客运站两个一级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批复如下(见附件)。

从2008年2月5日起执行。

附件:1.隆昌县中心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2.内江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3:遂宁市汽车客运中心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附件1:

隆昌县中心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附件2:

内江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附件3:

遂宁市汽车客运中心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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