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抗击冰冻灾害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梧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梧政办发[2008]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抗击冰冻灾害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领导,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各项决策和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级响应措施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书记余远辉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李宁波为常务副组长,副市长竺坤松、关远芳和梧州军分区参谋长李湘顺及市公安局局长黄济贤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在领导小组下成立抗击冰冻灾害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李宁波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竺坤松  副市长
关远芳  副市长
李湘顺  梧州军分区参谋长
黄济贤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梁振培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禄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罗伟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毅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小龙  市经委主任
吴容北  市民政局局长
孔祥鹏  市财政局局长
聂贤芬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韦 俊  市建规委主任
黎 伟  市交通局局长
莫奕坚  市水利局局长
覃柱材  市农业局局长
林 聪  市商务局局长
卢俊民  市卫生局局长
徐远洲  市广电局局长
李伟强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秋云  市粮食局局长
李巧扬  市渔牧兽医局局长
陈博杰  市气象局局长
唐剑锋  武警支队支队长
刘 萍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谭晓刚  市供电局局长
李意平  梧州电业局局长
崔志绪  中石化梧州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高云逸  机场公司总经理
骆俊基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钟展亮  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温瑞海  移动梧州分公司总经理
曹 曦  联通梧州分公司总经理
黄丰华  网通梧州分公司总经理

二、成立协调小组办公室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宝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勇、市经委副主任韦坚、市调处办副主任谢坤等同志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设值班、材料、救灾物资保障等3个办事组。
值班组由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全体人员和市经委、市民政局各1名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
材料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经济研究室、第一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五秘书科、信息科、市应急办和市经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救灾物资保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市应急办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值班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3825884,传真:3842689。材料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第一秘书科,电话:3860777,传真:3820849。救灾物资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电话:5833901,传真:5834466。

三、工作职责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协调小组是当前全市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i级响应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命令、决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命令和决定;研究、部署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保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展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救灾抗灾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综合、上报全市雨雪冰冻灾情和抗灾救灾进展情况;承办灾情会商会,起草相关文电材料;协调各有关部门安排救灾物资调运工作;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二○○八年二月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