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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

【发文字号】 黑价联字[2008]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联字〔2008〕13号 二00八年二月三日)


哈尔滨铁路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收费的函》(哈铁劳卫函[2007]686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6]126号)已到期,为了支持铁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43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哈尔滨铁路局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初级工每人100元,中级工每人160元,高级工每人200元,技师每人240元,高级技师每人280元。

二、本批复自2008年1月20日起执行至2009年6月30日,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在期满前两个月重新申报。

三、其他有关规定按计价格[2002]43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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