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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与增选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测绘局

【发文字号】 测人函[2010]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开展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与增选工作的通知
(测人函[2010]92号)


根据《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国测人字[2000]24号),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考评与增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现将2011年考评与增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均须参加考评,考评合格者方可继续按照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进行管理。

二、在考评的同时,2011年拟增选20-25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并向测绘生产单位和西部倾斜。

三、参加考评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与申报增选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要求各自填写《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表》(一式15份)和《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表》(一式15份)。同时,参加考评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须提供近两年的主要业绩材料(论文、论著、技术设计方案、获奖情况、完成主要业绩成果等);参加增选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近三年的主要业绩材料(论文、论著、技术设计方案、获奖情况、完成主要业绩成果等)。其中,获奖情况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要写明刊物的名称和发表时间,并附刊物的封面和目录复印件;技术水平和项目效益评价应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及验收报告等。

《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表》、《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表》表样均可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www.sbsm.gov.cn)。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带头人考评与增选的推荐工作。每个单位推荐参加增选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3名,并提供申报人员的排名顺序。

五、有关材料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至国家测绘局人事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娉 (010)63882003 138115773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100830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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