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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赣西(宜春)物流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赣发改经贸字[2010]22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赣西(宜春)物流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经贸字[2010]2245号)


宜春市发改委:
报来《关于请求对赣西物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建赣西物流园项目备案的请示》(宜市发改财字[2010]1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为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促进宜春及赣西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同意对赣西(宜春)物流中心项目进行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赣西(宜春)物流中心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赣西物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春经济开发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物流配送区、仓储分拣区、产品展示区、流通加工区、综合服务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节能评估、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进行。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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