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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新春任职资格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14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吴新春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0〕1426号)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吴新春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健发〔2010〕83号)收悉。经审核,吴新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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