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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14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403号)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审批的请示》(天平保发〔2010〕24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使用云南地区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的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产险〔2009〕963号文件的规定。

此复

附件: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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