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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和《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发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和《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2年1月16日发布的《国防科技工业技术基础科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8号)、《国防基础科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9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废止。

部 长  李毅中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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