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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0]1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的通知
(苏府〔2010〕1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苏州市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计划
(2010~201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40号),加快推进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保持苏州工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苏州市六大产业振兴计划,特制定苏州市支柱产业三年提升发展计划。
一、支柱产业的基本情况
2009年,全部工业总产值2.37万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3万亿元。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纺织、轻工、冶金和化工六大支柱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9300亿元(其中含新兴产业产值37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95.15%。六大产业分别为:电子信息6841亿元、装备制造3922亿元、纺织2610亿元、轻工2075亿元、冶金2497亿元和化工1355亿元。支柱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保障社会就业,促进苏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整体素质还不高、资源配置效率低、技术创新能力较弱、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大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的优势尚未形成等一系列问题。在“十二五”新一轮发展中,我市支柱产业将在土地利用、能源与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技术进步等方面受到更大的挑战,具有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
二、提升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为目标,对支柱产业全面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支柱产业。推进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全面提升企业自主核心技术水平。加快支柱产业低端业态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步伐。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装备。提高产业发展集聚度,鼓励和支持本土企业融入跨国公司产业链,提高加工贸易本土化采购率和本土配套率,形成支柱产业竞争新优势。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000亿元,年平均递增14%。其中新兴产业突破1万亿元,年平均递增25%,支柱产业达到2万亿元,年平均递增8.7%。六大支柱产业分别达到(统计中包含该行业中的新兴产业企业):电子信息产业11240亿元,年均递增18%、装备制造业6120亿元,年均递增16%、纺织产业3670亿元,年均递增12%、轻工产业2915亿元,年均递增12%、冶金产业3320亿元,年均递增10%、化工产业1735亿元,年均递增8.5%。工业增加值超过6600亿元,年均递增15%。三年中工业投入累计超5000亿元,其中技术改造投入占比保持65%以上。形成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工业企业50家以上,超百亿工业企业30家以上(其中超500亿和1000亿各2家);培育20家左右地标型企业和20家出口超10亿美元的工业企业。
产业集聚明显增强。建成1个500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4000亿元级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2个3000亿元级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2个200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常熟经济开发区)以及一批100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重点推进苏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的建设。培育壮大100个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形成省级特色产业集群30个以上和省级特色产业基地15个左右。积极推进优质产品基地建设,形成国家级基地10个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每年提高0.1个百分点,达到1%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达到35%;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标准的制订或修定,力争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有新的突破。省级以上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
节能减排水平明显提升。到2012年,gdp能耗和主要污染源减排完成上级下达指标任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为今后的发展腾出部分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
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先导和拉动作用,加快推进企业“两化融合”步伐,改造提升支柱产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促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支持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行业内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两化融合”工作的覆盖面。
三、提升发展方向
(一)电子信息产业。光电及集成电路产业:重点发展大规模集成电路、大功率半导体元器件、液晶显示器产品(包括tft显示器)、光显示器(包括oled-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彩色等离子体显示器驱动器件、片式元器件、光器件产品、开关电源模块等产品,实现产业技术水平和产能的进一步提升。通讯产业:抓住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契机,重点发展数字移动通信产品(包括公共蜂窝移动电话系统基站和手机、集群通信产品)、光纤通讯领域内的主动及被动元器件、光纤通信系统、数字程控交换机、智能网产品及软交换产品、宽带无线接入系统产品、多媒体通信产品等,支持iptv(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力争移动通信、光纤通信和卫星通信等产品领域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计算机及网络产品制造:鼓励发展新一代移动计算和无线上网产品、消费类电脑产品、服务器产品、专用计算机设备等产品,支持龙芯cpu产业化项目,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生产、研发基地。
(二)装备制造产业。汽车产业:加快突破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制约,形成市场化、规模化生产。提高汽车关键零部件的产品比重,提升产品研制开发、配套能力。重型特种装备:重点发展重型非标压力容器成套装置及大型铸锻件、风力塔架及船舶附件、船用配件、冷箱、增速机、减速机、船舶低速柴油机曲轴、大吨位航空精密模锻液压机等。精密机械制造:鼓励集成式低速大力矩永磁同步电动机及伺服控制系统、五轴以上联动数控机床,数控自动化机械手冲压线、重型数控轧辊磨床、焊接机械人成套装备、数控平面激光切割机、特种工业缝纫机、高性能纺机技术和主机设备等研发制造。电力设备制造:重点发展风力发电机、核电设备制造等。
(三)化工产业。发展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生物农药、医药化工、能源化工、电子化学品等精细化学产品。着力引导形成以有机氟、有机硅、纳米材料为“龙头” 的有机氟化工、有机硅化工等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以生物技术药物、代糖品种、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为“龙头” 的安全、高效、功能化生物化工产业链;以高效化肥和新型农药为龙头的低毒高效、低残留现代化农用化工产业链;以“三药” 中间体、电子化学品、油田化学品、水处理化学品、印染助剂等专用化学品为“龙头”的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链。
(四)纺织产业。化纤行业:采取纳米改性等新技术,开发功能型、环保型差别化纤维及再生纤维。重点发展新一代多功能、高仿真、超细旦的复合双组份短纤维和特色长丝。棉纺行业:发展新型纺纱技术,开发多种纤维混纺面料、 交织面料, 重点开发各种产业和装饰用面料,进一步拓展纺织品面料的使用领域。毛纺行业:鼓励采用新工艺,实现毛纺原料多元化,增加花色品种,提高无接头纱比重。积极开发高档纯毛面料和化纤仿毛面料,向高端产业链延伸。丝绸行业:重点发展以真丝为主体的新型含丝复合纤维,实现含丝原料的系列化,开发蚕丝纤维与其它纤维混纺、交织、交并的高档真丝产品。提高新型丝绸印染和防缩、防皱等后整理水平。开发新型高档化纤仿真丝产品。服装制造:鼓励纺织服装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应用。扩大新型高档品牌服装生产比重,增创国内、国际品牌。印染行业:积极开发和采用抗皱、防缩、抗静电、阻燃、仿真等特种印染后整理新技术。大力推广高品质、低能耗、低污染的转移印花、数字印花、冷染印花等节能节水新型印染技术。着力提高天然纤维后整理技术,化纤仿真技术,多种纤维复合染整技术。开发使用新型染化料和助剂,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
(五)轻工产业。结合苏州轻工业发展现状,着力提升产业层次。纸制品制造:鼓励高档铜版纸、特色文化用纸、特殊纸、高档包装用纸的生产以及中高档日常生活用纸制品形成规模;食品加工制造:支持绿色、健康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营养性、功能性食品的开发生产。自行车制造:鼓励企业在满足市场大众需求的基础上,加大新材料、新工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运用,开发融交通、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新概念自行车和各种功能性其他用车。加大电动自行车在新型电池、电机、制动安全部件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日用小家电制造:鼓励采用新型节能技术,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功能、绿色环保产品。
(六)冶金产业。黑色金属:积极采用超细晶粒或微合金化工艺,加快建筑用超细钢丝产业化,重点开发高档次、高强度、抗震、防震、耐腐蚀的三级、四级建筑用棒材。在高压管用板材、高强度轿车面板、高压锅炉钢、锚链钢等开发上有新的突破,提供机械、船舶、汽车、军工等行业急需的高端特殊用材。发挥在热卷板、宽厚板生产线工艺装备上的技术优势,重点开发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高钢级船板钢和高强度机械工程用钢,为高速铁路、油气开发和长距离输送管道建设以及造船业发展做好配套服务。加工推进产品的深度延伸加工,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有色金属:加快拓展与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配套的产品门类,重点发展高档涂层铝箔,超薄型铝箔和铝箔复合材料、高质量大盘重内螺纹铜管、环保铜水管、易切削铜材、铜丝及精细高效节能空调、冰箱等制冷系列用铜水管等深加工品种,加紧研发太阳能、射频电缆、微电子行业用无氧铜管材及高精度铜合金管、棒、型、线材等高端产品,扩大铜材产品的国产化规模,形成有较大影响力和特色的“精品铜加工产业集群”。
四、主要路径
(一)加快“两化融合”。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两化”的融合发展是支柱产业提升的重要驱动。以支柱产业改造提升、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等为切入点,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工作,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合作,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各个领域的应用。依托物联网示范企业和区域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加快 “数字苏州”建设,使“数字苏州”的水平处在领先地位,为信息化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二)加快技术改造。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我市支柱产业,通过关键设备数控化、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引进消化吸收、新产品及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采用国际标准,加大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实现支柱产业跨越式发展。着重对装备制造业实施工业装备数控化改造,推广应用现代数控技术改造企业现有重点关键设备,提高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实现制造领域的优质高效生产。同时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广综合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提升生产过程柔性化、自动化水平。在化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生产过程的优化控制技术和在线检测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环保水平。在冶金行业加快推广应用生产各工序和全线过程的智能化控制技术,连续生产工艺监控技术和通讯技术,连续生产过程综合优化控制技术。轻工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增强在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应用计算机控制技术的能力。纺织行业推广应用纺织专用cam等生产过程控制技术。
(三)加快自主创新。建立和完善为支柱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撑的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提高我市支柱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带动产业技术升级;建立产品检测试验平台,建立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综合和专业性服务的中介服务平台,为支柱产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综合服务,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重点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平台;行业检测中心、公共检测服务机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服务中心、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企业信息化支持服务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充分挖掘科技创新的资源优势和人才基础,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使之成为支柱产业提升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加快品牌建设。继续构建优良的名牌建设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实施传统产业创名牌的政策措施。把品牌带动战略作为推进支柱产业提升的重要着力点,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着力打造行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放大品牌带动效应。深入推进质量振兴战略,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夯实创建名牌的质量基础。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承担更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加强质量、标准、认证等公共平台建设,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名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加快产业集聚。围绕沿沪宁、苏嘉杭高速公路以及沿长江、沿沪浙、沿太湖的“两轴三带”总体产业分布格局,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和集聚发展格局。
进一步确立沿沪宁、苏嘉杭高速公路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格局,打造做强产业链高端。逐步形成以研发中心、管理总部、销售总部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地,发挥对周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各地发展现状和优势,引导形成沿江、沿沪宁高速为主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区。做强沿江、沿沪宁高速的风能设备研发制造基地,沿江、沿沪的重型特种装备制造基地,沿沪苏浙高速的纺织机械、电梯及配件产业集聚发展区。培育壮大沪宁高速沿线的民用航空产业发展集聚区。围绕轻工产业、产品的提档升级,形成以沿江、沿沪宁高速为主的食品加工基地及纸制品生产基地。完善以沿沪为主的自行车及配件制造基地及以沿太湖为主的小家电生产基地的集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以张家港、吴江为主的纺织生产加工,以常熟、太仓为主的服装、家纺产品生产加工,以吴江、相城为主的化纤生产的集聚发展优势。强化沙钢集团、永钢集团、苏钢集团三大生产基地的集聚优势。围绕沿江布局的原则,着力培育形成几个安全、环保条件好,能耗水平低,产品精细化、高附加值的高端化化工生产集群。在大力推进产业集聚过程中,培育和壮大一批特色产业基地,支持特色产业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其对特色产业基地的促进作用。
(六)加快地标型企业培育。发挥规模骨干企业对工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培育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地标型”企业集团。重视龙头企业引进和产业链打造,把握当前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机遇,利用我市人才、区位、资本、配套生产能力和专业化服务队伍的综合优势,将国内外龙头企业的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研发基地、企业总部等吸引到我市,加快产业的纵向整合。引导企业通过股权收购、产权受让等各种形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资产并购重组。在做大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谋求裂变增长。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自身或其控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提升综合实力,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地标型”企业。
(七)加快“走出去”步伐。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鼓励优势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鼓励企业设立境外加工企业、建立海外零售网点和进入国外主流流通网络;鼓励行业协会整合行业的整体力量在国外建立营销渠道;鼓励本地优势传统企业对外输出技术、管理、装备,利用内地及周边地区的成本优势,建立生产基地,进一步巩固本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八)加快淘汰落后。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相关的落后生产能力,采取坚决的措施予以淘汰。督促企业加快对落后设备、产能的淘汰更新速度,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发展的要求。对不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深入开展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加快对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及不在化工集中区或管理规范的乡镇级以上工业集中区(工业小区)内以及靠近居民生活区或敏感目标,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风险的化工企业的关停、搬迁工作。加大纺织行业主动提档升级步伐。严格按序时进度淘汰钢铁行业属于国家界定的落后生产能力和相关设备。加快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淘汰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对支柱产业的低端业态产能,尤其是高耗能、高排放的产能,加快向中西部地区的合理转移。
(九)加强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的试点范围,全市建立500个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企业,加快实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示范项目;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建立健全企业自愿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清洁生产机制。在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每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超过200家。扩大强制性清洁生产范围,对污染物超排放标准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重点在冶金、纺织、化工等高耗能行业进行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大力实施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开展“废水、废气和废渣”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重点实施燃煤工业锅炉、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工程。每年实施重点节能项目100项,开发推广一批节能减排新技术,培育一批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柱产业提升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和多个部门,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支柱产业提升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市政府已成立的“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领导小组”,对全市优势支柱产业升级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年度目标,组织实施产业振兴发展计划,每年对重点项目、骨干企业目录进行调整并予以颁布,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推进落实重大项目,组织开展督查考核。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信委,定时召开协调推进会议,解决相关事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做好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等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柱产业的提升发展,各市、区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制定和发布苏州市支柱产业改造的专项指南,策划和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并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对我市支柱产业改造提升重大项目的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以上重点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专项扶持资金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并引导社会采购优先选用。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创新,积极推进科技信贷、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上市、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支持对支柱产业的改造提升。
(三)大力培养引进人才。在大力培养和用好市内创新创业人才的同时,抓住国家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的契机,通过企业为主、政府资助,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和《苏州市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苏办发〔2005〕70号),将引资和引智相结合,引进支柱产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及复合型技能人才,为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贡献的高科技人才实行重奖。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企业家,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提升专技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人才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中高级技工,积极引进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到2012年,培养重点骨干企业领军人才200名、企业中高级职业经理人才10000名。鼓励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鼓励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方式,借助“外脑”助推产业化。

附件:苏州市支柱产业三年提升发展计划总体目标分解表(2010~2012)

附件
苏州市支柱产业三年提升发展计划
总体目标分解表(2010~2012)

项目

年份

全市

张家港

常熟

昆山

吴江

太仓

园区

高新区

吴中区

相城区

古城区

工业总产值(亿元)

2010年

22800

3850

2610

6070

2350

1320

2880

2030

960

640

90

2011年

26000

4400

2980

6920

2680

1490

3280

2320

1090

740

100

2012年

30000

5080

3440

7980

3090

1720

3790

2670

1260

850

120

三年工业投资总量(亿元)

2010年

1650

270

220

290

215

190

138

138

90

95

 

2011年

1650

270

220

290

215

190

138

138

90

95

 

2012年

1700

280

245

295

222

192

143

143

90

98

 

三年技术改造投入(亿元)

2010年

1070

175

145

185

140

120

90

90

58

62

 

2011年

1070

175

145

185

140

120

90

90

58

62

 

2012年

1110

183

155

199

144

132

92

92

60

63

 

累计超百亿企业数(个)

2010年

20

6

2

6

2

0

2

1

0

0

1

2011年

27

6

3

7

3

1

3

2

0

1

1

2012年

31

7

4

8

3

2

3

2

0

1

1

累计超50亿企业数(个)

2010年

39

8

3

12

7

1

5

2

0

1

0

2011年

44

8

4

12

7

2

5

3

1

1

1

2012年

52

9

5

13

8

3

6

4

2

1

1

出口超十亿美元大企业累计数(个)

2010年

17

1

1

6

0

0

7

2

 

 

 

2011年

19

1

1

6

1

0

8

2

 

 

 

2012年

20

1

1

6

2

0

8

2

 

 

 

苏州市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累计数(个)

2010年

94

13

15

13

10

16

8

3

10

5

1

2011年

100

13

16

13

11

17

9

4

10

6

1

2012年

100

13

16

13

11

17

9

4

10

6

1

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目标(个)

2010年

13

1

2

4

1

1

1

1

1

1

 

2011年

24

3

4

7

3

2

1

1

2

1

 

2012年

34

4

5

10

4

4

1

2

3

1

 

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培育目标(个)

2010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11年

9

1

1

1

1

1

1

1

1

1

 

2012年

15

2

2

3

2

2

1

1

1

1

 

国家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累计培育目标(个)

2010年

4

1

0

1

1

0

1

0

0

0

 

2011年

8

1

1

1

2

0

1

1

1

0

 

2012年

14

2

1

2

3

1

1

1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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